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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有措施 行动有计划 落实有责任

2013-10-12 10:21:45来源: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税局制定行动计划,做到立行立改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国税局通过深入基层调研、开设网站专栏、设立信箱、发送征求意见函以及召开不同层面的国税干部、纳税人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纳税人、基层、机关干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共计127条,经过认真梳理,归纳为9类36项99条。围绕总局“三个三”的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将听取意见与解决问题结合起来,将解决问题与改进作风结合起来,将改进作风与深入整改结合起来,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制发了《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 更好服务纳税人 服务基层的通知》,在此基础上,由分管局领导牵头,机关各部门认真研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员,制定《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 更好服务纳税人 服务基层行动计划》,列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该计划分为短期、中期、长期三个阶段,共88项工作内容,128条具体工作措施,实行局长、部门、人员三级责任制,对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作为短期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解决;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作为中期计划,进一步确定工作步骤、细化工作内容,逐步予以解决;对涉及全省国税工作长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作为长期计划,分门别类、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跟踪问效,按步骤实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全面提升各项国税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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