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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2013年会计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的通告

2014-02-18 09:29:44来源:梅州市财政局

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人员,请于2014年2月11日起携带《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可从市财政局网站下载中心下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壹张、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职称原件和复印件。有单位还要在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单位所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所有成绩合格的考生,必须到工作单位所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所属财政部门办理。

(2)盐城市区符合条件的考生,其工作单位隶属亭湖、盐都、城南新区的管理的,到所属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证书;如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如亭湖区户籍的到亭湖区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地址:迎宾北路60号, 电话:88177823,联系人:董先生)。工作单位隶属市级管理的、单位和户籍隶属盐城经济开发区的到市财政局会计处办理。

(3)高校学生可回原籍办理,需要在盐城办理的,尽量由班级集中统一到学校所在区域财政部门办理。办理范围:盐城师范学院、盐城工学院、盐城生物高等工程学校、到亭湖区财政局(迎宾北路60)会计科办理; 盐城高级技师学院在市财政局,职教园区的学校(如纺织、机电、交通、盐师、阜师等)学生到城南新区财政局会计科(地址:盐城市高职园区景观大道(盐城交通技师学院内)电话:69960599,联系人:秦科长)办理。

(4)考试成绩在江苏全省范围内通用。盐城籍考生在外地参加考试合格的,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无工作单位的可在报考地财政部门办理,也可到户口所在地财政局办理。

另: 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报于910月份进行,报名时间初定于4月底5月初。2013年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的职称证书将于20143月中旬凭身份证到报考财政部门领取。

盐城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4年211


说明:因考试政策和考试内容的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财税网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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