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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财税改革 夯实治理之基

2013-11-25 11:32:30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立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改革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有学者表示,全会矫正了过去仅将财政作为宏观调控经济手段的工具化认识,有助于将财税改革引到更深刻、更系统、更持久的路径上来。未来财税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应在国家治理层面上,以税收制度改革、中央和地方事权调整、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三路并进,夯实治理之基,探索善治之道。

改进预算制度 预防财政风险

全会提出,要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这就要求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而且要在公共财政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之间建立规范、清晰、透明的有机联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GDP挂钩的做法导致了预算碎片化。因此,全会明确提出要“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张斌指出,这一改革措施对于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预算改革是从技术层面推进政府改革的重要举措”,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要实现预算的公开透明,必须完善预算技术和预算方式,帮助公众解决专业难题,使预算信息易为公众接受。“此外,预算报告要完整,预算程序和政策应透明。”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补充说。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以可持续的财政作为保障。这就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地预防财政风险,克服政府财务报告制度中的缺陷,有效管理公共债务,提高财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因此,全会提出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以及规范合理的央地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张斌认为,建立基于权责发生制、包含资产负债表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体系,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统计和数据基础。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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