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业务概述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294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2份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购买自用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请免税;进口自用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请免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请免税。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对纳税人申请免税的,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2.生产企业(纳税人)申请免税车型
一、业务概述
二、法律依据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2份
四、生产企业(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车辆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2.车辆内、外观彩色五寸照片1套
3.车辆内、外观彩色照片电子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像素不低于300万,并标明车辆生产企业名称及车辆型号,仅限车辆生产企业提供)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一)受理环节
1.审核
(1)审核《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2)审核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3)纸质资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4)符合受理条件的,在系统中录入《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
2.转下一环节
审核无误后,将纳税人报送的所有资料转下一环节。
(二)后续环节
接收上一环节转来的资料后,通过系统调阅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信息,对其进行审核。
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审核意见,逐级上报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审批通过的,定期列入免税图册,将相关资料归档。
(责任编辑:小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