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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推行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3-12-26 11:27:41发布者:许鹏展浏览量:851

   2012年底,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上犹县试点运行,2013年7月1日,除赣州市中心城区外的各(县、市)区局全面施行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12月1日,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正式在赣州市中心城区施行。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施行以来,运行平稳, 获得社会广泛认可,成效显著。

   据实申报成主流,纳税人遵从度大幅提高。存量房交易评估全面推广有效的改变纳税人原有按照政府指导价签订合同的做法,12月的二手房交易数据显示,大部分存量房申报交易价总体比较接近房地产市场实际成交价。

    评估异议少,评估结果接受度高。从2012年上犹试点到今年全市推广,仅少量纳税人提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申请,纳税人基本都同意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的申报价。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施行以来全市累计受理存量房交易2763套,申报价格偏低的有2335套,其中仅11户纳税人有正当理由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外,其余2324户纳税人都同意按系统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征税,没有一户纳税人申请进入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充分说明了纳税人对核定系统的接受和认可。

    强化存量房交易征管,地方税费增收明显。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施行以来,全市存量房交易征收点累计受理存量房交易2763套(统计口径为已完成存量房评估且税款已入库的交易件),其中计税评估价高于纳税人申报价的有2335套,占交易评估总套数的84.5%;纳税人申报总价62,726万元,评估后总价83,931万元,评估调增价格21,205万元,占原申报总价的33.81%;评估后调增税额1325万元,增加39.66%。

    促进了税收公平,平衡了税负。以赣州市中心城区为例,河套内老城区原政府最低计税价为858元,与市场成交价差异较大,水南新区及开发区基本是使用成本加成法确定计税价格,基本在4000元以上,与市场成交价差异较小,造成税负明显不公。赣州市中心城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施行后,河套内老城区的计税价基本在3000-5000元之间,水南新区及开发区的计税价基本在5000元以上,交易计税价与市场价基本保持一致。

    提升房地产税收管理水平,实现税源信息动态化管理。通过存量房评估软件实时采集、更新存量房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逐步建立起全市存量房数据库,既能实现税源信息的动态管理,促进现行房地产税收管理水平的提高,又能为未来的房地产税制改革提供数据基础。

    据了解,为确保赣州市中心城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的顺利运行,赣州市地税局10月份就在市局网站上刊登了《赣州市中心城区关于加强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管理的公告》,12月发布了《赣州市中心城区存量住房交易计税价格异议处理办法》的公告。为引导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收政策,消除顾虑,10月份赣州市地税局就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系统的意义、作用、功能、相关政策规定等有关情况接受了赣州电视台专题采访并在该台黄金时段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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