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全委会上,“财税体制改革”再次被郑重推向前台。那么,在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加快推进富民强区进入重要阶段、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的今天,如何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中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呢?围绕这一话题,记者日前专访了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华。
记者:从改变欠发达的基本区情和解放、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角度看,怎样认识我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积极意义?
张华: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看,我区是国家能源供应主要输出地,又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多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又是国家北部重要的安全稳定保障区。为此,多年来,国家在统一实行分税制财税体制的基础上,对我区通过转移支付给予了特殊照顾,促进了自治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现行的财税体制存在的不足之处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主要是在政府与市场的功能界定、政府间责权划分、地方税体系建设和支出管理等方面,存在着定位不清晰或改革滞后等问题,尤其在基层还普遍存在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弱、隐性负债多和资金绩效差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深化各项财税改革来解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解决经济财政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财政部门责无旁贷,应积极当好“探路者”和“先行者”,为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记者: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基调,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出发,我区在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方面,需要突破哪些瓶颈制约?
张华:我区财税改革历经30余年探索和实践,取得了重大成就,也积累了重要经验。但受现行体制机制影响,财税体制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和瓶颈制约,如预算管理制度不够规范,转移支付制度不够完善,政府性债务缺乏控制,地方税体系不够健全,政府间责权划分不够清晰等。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目标,下一步,重点从三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洛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