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税收票证的

2013-12-23 09:17:26来源:青岛日报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的规定,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将于2014年1月1日起,启用新版税收票证,包括《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税收缴款书(出口货物劳务专用)》、《税收收入退还书》、《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销售凭证》、《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等。目前使用的各种税收票证届时将全部停用。

特此通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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