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要尽量避免直接向民众征收

2013-12-18 09:12:25来源:信息时报

财政部长楼继伟12月16日在《人民日报》上撰文,在深化税制改革方面提出五项要点,其中包括:尽可能不开征新税种,适当简并现有税种和税率,税制设计尽可能简单透明,减少自由裁量权,降低征管成本等。

税收是保证政府运转的重要经济来源,也是民众必须承担的义务。但是,税收毕竟是政府利用其刚性的权力直接向社会征收的费用,因此如果处理不慎,很容易激起政府与社会的矛盾。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国力大为增强,但从总体上来说,我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特别是过往的经济增长所产生的红利,更多地流向于政府,民众分享的部分过低。更重要的是,由于经济增长长期过度倚重于投资扩张和货币增长,导致物价上升成为一个难以消解的问题,民众的基本生活负担日趋沉重。前不久广州市消委会发布的《广州市日常消费物价指数对居民生活影响研究报告》透露,广州市居民的餐饮和住房支出占到了月度总消费的52.8%,加上其他消费方面的支出,民众的生活负担之重可想而知。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税收就应该避免直接向民众收取。楼继伟的文章虽然没有明确提到这一点,但他所提出的五项要点则指向了这个目标。根据楼继伟提出的这五项要点,最近几年提出的一些税收新政思路就值得商榷了。比如,有学者提出,为了解决“营改增”以后地方的营业税收入减少问题,有必要在销售环节征税。但是,在销售环节征税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它将直接面对消费者,进一步压制民众的消费能力。同时,这一税种开设以后,还将大幅度提高征税成本。

我国目前向民众直接征收的税种已经不少。除了个税以外,民众在住房、汽车等大宗消费方面都必须按规定缴税,即使是一些日常消费中,消费者实际上也承担了生产商和销售商的税费成本,因此,消费者已经为他们的消费行为承担了纳税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再在销售环节开征直接面对民众的新税种,除了增加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以外,不会起到任何积极作用。

目前,政府财政资金的来源除了税收以外,还有不少收费项目。这种收费大都是由地方政府自由裁量,缺少监管,民众对此一直啧有烦言。从广州市统计局《2012广州统计年鉴》中获取的数据表明,广州市居民每月所交纳的税费总额要花费家庭月收入的29.8%,差不多占比三分之一。一直以来,有关方面将一些收费项目减为税收的呼声很高,这固然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但必须考虑到的是,有不少收费项目本身是政府权力过于扩张的产物,是政府职能改革中的改革对象。因此,更为重要的是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清理收费项目,而不应该借着“费改税”的名义来增加新税种。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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