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婺源县作为全市税收征管改革第二批试点县,全面取消农村分局办税服务点,其职能及相关业务统一归口至县城的征收分局。
为解决农村分局纳税人发票开具和门临税收的征收工作,以及打消乡镇领导税收跑冒滴漏的顾虑,婺源县地税局在农村推行税款委托乡镇政府或财政所代征工作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首先有需求设立乡镇委托代征点的乡镇政府以正式文件向县地税局提出设立代征点的请示,县地税局在接到文件后组织业务部门深入乡镇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当地乡镇纳税人近三年的门临发票开具、门临税收的规模和安装委托代征软件的软硬件环境等各方面情况,符合条件的按税法规定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和进行前期的软件安装和票证开具业务培训,制作委托代征点的牌子和发放委托代征证书并在婺源电视台和婺源报上予以公告。
4-8月份,婺源县地税局依法设立了13个乡镇委托代征点,累计为纳税人开具发票762份,征收税款87.57万元,实现了农村办税服务点撤并后税款征收的无缝对接,也为税收征管改革的深入推进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