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全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3-07-30 10:43:42来源:中华财税网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改革工作目前已在全国12个省、市试点,年内可能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为稳妥有序推进我省营改增改革,确保纳税人在改革首月顺利开具发票、次月正常申报纳税,现就全省营改增改革准备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全省营改增改革准备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局已经成立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成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湘国税函〔2013〕49号),统筹实施全省营改增改革各项准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货物和劳务税处),办公室设综合业务组、征收管理组、服务培训组、核算分析组和技术保障组等五个工作组。 

  各市州局应当成立营改增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营改增改革各项准备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扎实开展各项准备工作。 

  二、明确工作任务 

  目前,国家全面实施营改增方案还未下发。为了保证营改增改革的顺利推行,省局已着手开展准备工作。各市州局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国家全面实施营改增方案下发之后进行。 

  (一)全面实施营改增方案下发之前省局的工作任务 

  1.起草宣传工作方案,宣传全国营改增改革试点政策;牵头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宣传资料,组织营改增改革政策业务、税控系统操作和出口退税预申报系统师资培训(综合业务组负责;牵头单位:货物和劳务税处)。 

  2.起草全省营改增改革纳税人基础信息交接方案;研究制定营改增改革征管工作制度;确定营改增纳税人发票版式、票样;做好综合征管软件、网上办税厅、电子申报缴税等征管信息系统的业务需求提交及修改工作;做好营改增纳税人税控装置转换准备工作;组织征管信息系统操作师资培训(征收管理组负责;牵头单位: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3.与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协调税款缴库、信息交换等工作;组织收入核算业务系统师资培训(核算分析组负责;牵头单位:收入规划核算处)。 

  4.负责营改增改革所需的软硬件环境准备工作。包括:对小型机、PC服务器、网络、安全设备及设备安装场地的准备;对硬件设备、数据库、中间件进行安全和健康检查,确保硬件系统的安全运行;对综合征管软件系统、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发票税控系统、出口退税系统、网上办税厅系统、网上申报和抄报税系统等应用系统进行修改和升级。配合做好有关系统操作培训(技术保障组负责;牵头单位:信息中心)。 

  (二)全面实施营改增方案下发之后省局、市州局的工作任务 

  1.省局主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配合省财政厅召开营改增改革工作动员大会,向社会发布营改增改革公告;配合省财政厅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牵头制定下发营改增改革有关政策和管理业务文件公告,明确营改增改革涉及的政策业务和管理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政策疑难问题;组织税控设备的购买、发行和安装工作,协调监督技术服务单位做好技术服务和开票培训;上报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专用发票计划,确保营改增纳税人发票供应;组织货运专用发票开具及代开的模拟运行(综合业务组负责;牵头单位:货物和劳务税处)。 

  (2)制定下发纳税人基础信息交接工作方案,组织全省营改增改革纳税人信息接收、核查采集等工作;制定下发营改增纳税人信息数据录入和征管软件业务操作规范;组织全省纳税人基础信息录入;做好税务登记证的印制、发放工作;做好新版发票印制、调拨和发放工作;做好综合征管软件、网上办税厅、电子申报缴税等征管信息系统的升级测试工作(征收管理组负责;牵头单位: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3)印发宣传资料;组织对纳税人宣传培训;12366热线积极解答营改增纳税人疑难问题;在办税厅设置咨询台,完善纳税服务措施(服务培训组负责,牵头单位:纳税服务处)。 

  (4)做好收入级次划分和预算科目调整;调整税收快报格式和重点税源监控范围。(核算分析组负责,牵头单位:收入规划核算处) 

  (5)开展硬件设备和网络带宽压力测试;对综合征管软件系统等各应用系统进行测试和联调;搭建模拟运行环境,开展模拟运行(技术保障组负责,牵头单位:信息中心)。 

  2.市州局主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配合当地财政部门召开营改增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营改增改革政策及省局下发的各项公告内容; 

  (2)及时接收地税机关移交的营改增改革行业纳税人信息,对接收的纳税人基础信息进行核查确认、采集和录入;对原增值税纳税人涉及的营改增业务以及营改增纳税人开展税务登记、税种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减免税、免抵退税等税务认定工作;完成税控设备的发行和安装工作,督促技术服务单位做好技术服务和开票培训;做好发票发售工作;宣传引导纳税人应用电子申报缴税系统。 

  (3)根据需要研究调整办税厅窗口设置;在办税厅设置咨询台,为纳税人提供业务咨询服务。 

  (4)开展对内培训,包括营改增改革政策业务、税控系统操作、出口退税预申报系统培训,征管信息系统操作培训,收入核算业务系统培训等;开展对纳税人的培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营改增改革是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2013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落实好营改增改革对完善增值税制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第三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国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工作、积极作为,确保全省营改增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各地国税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把握相关政策,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到人,严格按省局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尤其要在内外宣传、培训,完善征管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强化跟踪问效上下功夫,夯实工作基础,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完成。 

  (三)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营改增改革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各地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汇报工作;同时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四)适时督导,跟踪问效 

  各地要加强营改增改革工作全方位、全过程的指导和督导,跟踪营改增改革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将营改增各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内容。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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