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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川区国税局切实推进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制定<<纳税风险提醒服务办法>>,坚持“五个明确”探索开展纳税风险提醒服务工作,促进全局纳税服务由方便纳税人的浅层次向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上档次转变。
一、明确目的,提升认识。纳税风险提醒服务是通过税收执法风险排查、纳税评估、日常征管、税务稽查、信息通报等归集整理纳税人可能存在的税法遵从风险,采取某种提醒方式服务纳税人。旨在提升纳税人防范纳税风险的意识和能力,降低纳税人非主观故意导致的税收违法风险,引导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
二、明确机制,形成合力。实行统筹协调、按职能实施的工作机制。纳税服务科牵头组织,统筹协调全局纳税风险提醒服务工作;货物劳务税科、所得税科、征收管理科、稽查局、办税服务厅、各税务所具体实施,共同努力,互相协作推进。
三、明确职责,推进有序。一是纳税风险提醒服务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按照“谁监管、谁排查、谁服务”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开展纳税风险提醒服务工作。二是重视信息资源共享,将办税服务、日常征管、稽查结果进行成果转化,将纳税风险提醒工作实行全覆盖,贯穿于全局税收业务的全过程,努力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服务纳税人。三是分区局、基层两个层面开展提醒服务。把握好共性向上集中,个性向下延伸的原则,明确了各实施提醒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解决了风险提醒由谁来做,怎么做的问题,切实将征管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将全局纳税服务资源整合起来服务纳税人。
四、明确方式,自主实施。根据纳税风险排查、归集结果,各单位视纳税人的具体情况,主要采取短信提醒、电话提醒、网络提醒、集中式辅导提醒、个性化辅导提醒、书面告知提醒等方式开展工作。
五、明确要求,促进质效。一是将纳税人风险提醒工作作为区局纳税服务考核项目,纳入区局目标管理考核。二是工作中重视风险提醒服务 “可视”资料的形成和规范管理,让工作有痕迹、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