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在选案、检查等稽查工作环节中应用了稽查软件、案例分析模型等信息技术工具,实现了稽查工作的“数字化”模式转换,提高了稽查效率。截至目前,该局采用数字稽查方法共检查企业30户,查补税款261.49万元,结案率达到了100%。
鞍山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局长王晓东说,针对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广泛应用电子账簿和财务软件的情况,为适应征管新形势堵塞征管漏洞,增强税收稽查能力,该局决定推行数字化稽查。为此,该局组建数字化稽查工作小组,研发了具有案件分析和稽查培训等功能的案例分析模型软件,并在稽查工作中推广应用了数字化多功能稽查软件。
“现在稽查人员到企业查账,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一张一张翻凭证,一笔一笔核账目。利用数字化稽查软件可快速从企业财务软件中调阅和采集相关数据及电子凭证,通过软件分析模块直接进行数据比对与计算。以往需要几周才能完成凭证检查分析工作,现在几个小时就能完成,工作效率大幅提升。”该局稽查人员孟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