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网讯 中国税务报2015年6月26日发表文章《税收遵从协议:大企业越来越看重》(作者:张剀 王跃峰),得到了税务局反馈:
税局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与定点联系企业本着平等自愿、互信合作的原则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是创新我国税收管理方式、加强税企双方互信合作、提高税务机关管理水平和企业税法遵从度的有益尝试。
我们高兴地看到,中海油、中国人寿、西门子3家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签署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后,认真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从各地税务机关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反馈情况看,越来越多的纳税人主动提出签署遵从合作协议申请,大企业管理部门也在按照计划与经过筛选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开展谈签工作。今年,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司将对已经签署遵从合作协议的3户企业的合作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并适时开展下一轮遵从合作协议的企业筛选、协议签署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二处处长 刘淼
税收遵从协议列明了税企双方的权力义务,只有得到切实履行,才能真正实现协议签订的目的。因此,税务机关要严格履约,积极响应大企业涉税诉求,为大企业提供确定性和及时性服务;大企业要认真履约,加强自我约束,提升管理水平。通过税企双方协作,共同履约,来实现对税务风险的防控,提升税收管理水平。
北京市国税局第五直属税务分局 张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