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后,中纪委在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中,不再给当事人留情面,而是直点其名,真正起到了惩戒本人、震慑他人的效果。
反观当下,某些媒体曝光涉税违法案件的做法却让人心里犯堵,违法事实够详细、够清晰,违法者却被冠以“某公司”“某企业”,或者“李某某”“张某某”……不免让人揣测,这“某某”到底是谁?中纪委早就直接点名道姓了,这些媒体为什么还在让涉税违法者“隐姓埋名”?
这与目前国家正大力推行的信用建设也相悖。试想,违法违规者有名有姓,账却记在“某某”头上,这样评价出的“信用度”是不是会大打折扣?这种讳姓忌名、不痛不痒的曝光一旦多起来,不但会使曝光效果减弱,恐怕还会产生负面作用。只有让曝光“实名制”,才更有利于公众认清涉税违法者的“庐山真面目”,才能起到曝光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