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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新政首月北京运行平稳

发布时间:2015-05-19 13:35:11发布者:王锦昆 刘涛浏览量:147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将个人购买5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政策调整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北京市地税局及时采取措施,目前,个人售房涉税系统运转平稳。 
   
  新政施行1个月,北京市各区、县地税局办理个人住房交易的数量总体呈现小幅上升趋势。3月31日~4月29日,北京市共办理个人住房交易12388件,成交量比新政实施前一个月的11323件增加1065件,增长9.4%;成交金额共计255.9亿元,比新政实施前一个月增加23.9亿元,增长10.3%;征收营业税2.0亿元,比新政实施前一个月减收8694万元,减少30.0%;免征营业税10.8亿元,比新政实施前一个月增加2.1亿元,增长23.7%。其中,办理2年~5年个人住房交易2570件,免征营业税1.8亿元,占当月免征营业税总额的16.8%。 
   
  目前,北京市个人住房交易尚未出现成交量畸增的现象,市场持观望态度的人士仍然占多数。从政策效果上看,新政实施有效降低了纳税人交易成本,对推动二手房市场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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