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阿拉善盟国税系统简并增值税征收率减税效应明显。据统计,2014年7月1日至目前,阿盟此项政策涉及的特定一般纳税人共缴纳增值税441万元,税额减少一半,比之前增值税税负下降50%,平均每户减少税额10余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目前,阿盟国税系统所辖特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行业主要有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自来水和商品混凝土等,涉及43户企业。
阿盟国税局全面梳理政策涉及的特定一般纳税人。各主管国税机关对执行简并增值税征收率的行业项目和纳税人户数进行核实,分析、测算政策执行后对税收的影响。同时,制作新旧征收率对照表,方便纳税人及时掌握、比对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