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纳税人学校”这样能及时给我们新办企业讲解税收政策、涉税事项、办税流程,使我们新办企业在起步阶段就能够规范的运行,不至于我们走弯路,我觉得对企业来说是“及时雨”,由衷的感谢税务部门真心实意地为我们纳税人着想的做法。日前,在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税服务厅,一新办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笔者如是说。
2014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全国税务系统县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使纳税服务工作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郏县国税局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及时调整纳税服务着力点,与县地税局协商后,决定联合开办“纳税人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联合办校方案,明确了办校的宗旨,安排了培训内容等,并于9月29日举办了开班仪式,培训了第一期纳税人,在全省税务系统首开先例,得到了省、市局的充分肯定。截止到今年3月底,共举办培训班6期,基本上每月举办一期。限于课校条件还不能满足大规模纳税人参加,培训主要集中在每月的新办企业和部分行业纳税人中,共培训纳税人129人(次)。在培训的同时,还对培训质量、效果进行了课后调查,共收集意见、建议29条,有力的改进了教学质量。
据该局局长黄镛烨介绍:下一步,结合“纳税服务规范”2.1版的推行,继续在国地税联合办税上下功夫,把纳税人学校打造成真正的纳税人之“家”,普遍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浅层培训与深层培训相结合,兼职教师授课与专家教授授课相结合,使“纳税人学校”成为推动全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助力器”,成为新形势下优化纳税服务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