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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国税 税收交叉专项检查堵漏增收

发布时间:2015-03-17 08:38:55发布者:青海省国家税务局浏览量:236
 

  为进一步堵塞税收风险漏洞,提高企业内控质效。今年以来,青海省国税局积极创新稽查方式,按照企业自查为先导,税务稽查为保障的工作思路,以实际查补税收收入为工作考核标准,采取省国税局集中选案、各地组织自查、交叉实施检查的方式,对省、市(州)级重点税源企业和房地产行业实施税收交叉专项检查。并于近日拉开了税收交叉专项检查序幕。

 

  一是集中选案,分行业制定自查提纲。省国税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在科学分析、精准研判的基础上,确定28户重点税源企业和21户房地产企业作为税收 自查对象,并编制工业、商贸、银行、房地产等7个行业自查提纲,提示涉税风险点100余条,并及时印发给企业对照学习,确保自查企业有目标、有重点开展自查。

 

  二是认真组织,深入开展自查辅导和风险排序。各地稽查部门在自查期间对辖区内自查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和政策解读,重点加强对税收制度与会计制度差异的辅导,提高企业自查自纠能力。对自查结果进行风险排序,由省国税局稽查局统一选案,确定和下达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三是实施交叉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组建省、市(州)级检查组,在省国税局统一部署下,对经排序后税收风险高的企业开展重点检查工作,按照相互配合、相互 制约、相互促进的工作要求,全面展开“A地检查B地、B地检查C地、C地检查A闭环式的税收交叉检查模式。省国税局组成工作组对各地开展检查情况进行 不定期督导,要求检查人员规范程序、依法稽查,对工作成效不大、协作不力的地区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将各地开展检查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与稽查办案经 费分配相挂钩。

 

四是强化整改,认真执行查建议整改清单制度。税收交叉检查结束后,对交叉检查中发现的涉税问题整理分类后以查处问题整改清单形式下发相关地区,列为税务机关督办事项,进行限期整改落实,切实发挥税务稽查以查促管、以查促收、以查促廉的作用。要求各级国税机关在开展 税收交叉检查中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敢于亮剑,维护税收秩序,引导企业纳税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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