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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地税发挥税收职能 服务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5-03-13 08:36:25发布者: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浏览量:209
 

  今年以来,吉林省长春市地税局积极谋划三项措施,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服务企业发展。

 

  一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全员全程服务。牢 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理念,严格执行入户执法计划管理,严禁滥用检查权;在日常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检查)等执法工作中,有效履行服务职责, 认真听取纳税人陈述意见,主动宣传税收政策,及时进行风险提示,避免纳税人非主观故意受到处罚,做到执法与服务并重,真正实现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

 

  二是推进简政放权和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持 续抓好简政放权,进一步缩短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杜绝私设前置性审批条件,严禁任何捆绑式、限制式征收三金一费行为,办税服务厅受理的业务全部做到办理零障碍;做好税收优惠政策提醒工作,有针对性发放温馨提示、涉税提醒等资料,及时通知辅导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进行减免税备案及审批,提高优惠政策落实质 效。

 

  三是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更新评定指标,改进评定方式,公开信 用评价结果,加强对纳税信用A级企业涉税服务力度。推动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联动,积极为A级企业申请省市名牌等评选提供评审反馈意见;探索设立缴税贷等金融服务举措,将纳税人信用等级情况与其融资发展有机结合,体现诚信价值,引导纳税遵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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