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地税局运行“征收服务、监控分析、风险应对、税务稽查、执法督察”五位一体的良性互动税收征管体系以来,新体系的良性运行不但有效提高了征纳双方的税法遵从度,而且降低了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
税收征管改革以来,冀州市地税局实现了从“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变,围绕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这两大主体,厘清了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凡是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为纳税人的税收义务,由纳税人履行,应当由地税机关履行的,确定为地税机关的税收管理职责。
此次征管改革,该局实行纳税服务一体化,所有面向纳税的纳税服务工作统一由征收分局承担。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时,自主确定其应承担的税收义务,自主履行申报纳税、涉税资料保存及报送等法定义务,依法对其履行纳税义务行为负责。征收分局直接受理或办理纳税人申请涉税事项,实现“厅进厅出、内部流转”。为提高办税效率,征收大厅还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积极为纳税人提供网络申报、网上缴纳、网上审批等多元办税方式,做到了服务手段丰富便捷。
数据显示,冀州市地税局运行新征管体系后,2014年最后两个月税收收入大幅提升,共完成税收收入9621.1万元,同比增收3003.2万元,同比增长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