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知识库问答社区实务操作上海最新资讯法规培训信息湖南财政法规税务法规下载区江苏优惠政策政策法规视频
北京财税学院问答区政策交流重庆国税政策地税政策工具黑龙江财税视频法规优惠政策江西政策解读资讯财税学院
首页 > 财税 > 正文

跨国公司避税黑洞巨大 不动产转让将遭监管重拳

发布时间:2015-02-11 08:41:17发布者:中国广播网浏览量:533

央广网财经2月10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通过股权和不动产间接转让财产交易。一直以来都是很多跨国公司进行跨境避税的重要手段,因为按照我国现行税法的一般规定,非居民企业直接转让中国财产需要缴纳所得税,而间接转让不需要。但是今后,这种避税手段将遭到重击。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文规定,通过股权和不动产的间接转让财产交易,将视情况重新定性,确认为直接转让财产交易。

  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国经济长期保持高速增长,经济发展的红利和相当部分财富累积到了不动产、股权等财产价值中,这些巨额的资本增值形成了我国非常重要的跨境税源。这次出台的新规对间接转让财产交易的适用范围重新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利于打击国际逃避税。

  近年来,跨国公司利用各种税务筹划方案逃避税的情况愈演愈烈,2005年至2014年,我国每年通过反避税挽回的损失从4.6亿元升至523亿元人民币。去年,仅向微软公司一家,税务部门就补证了约合8.4亿元人民币的跨境避税款。

  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透露,近年来不仅仅是中国,全球都有加强对跨境避税监管的趋势。

  事实上,中国还在这方面不断增加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在去年的G20峰会上,中国宣布已经全面加入国际反避税大行动。税务总局反避税处处长王晓悦认为,在全球化的今天,对跨国公司的反避税监管需要多个国家之间的通力合作。

  不过,在王志乐看来,各国在合作监管跨国公司依法纳税的同时,也要避免对这些公司的重复征税。

友情链接合作伙伴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