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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税:以上率下扎紧廉政风险制度笼子

发布时间:2015-01-16 08:51:18发布者:李欣 梁东浏览量:223
  当前,税收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执法难度越来越大,执法风险也越来越高。如何有效防范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已成为新时期国税机关必须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近年来,黑龙江省国税局积极探索通过在省、市(地)、县(区)局机关扎紧制度的“笼子”,扎实推进责任明晰、制度完备、分权合理、流程科学、制约有力、监督到位的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进一步筑牢权力运行风险防控网。 
   
  以上率下扎紧制度“笼子” 
   
  扎紧制度“笼子”必须搞好内控机制建设。内控机制,即通过排查廉政风险、完善岗责体系、合理配置权力、规范工作流程、健全管理制度,将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各项税收工作中,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由被动监督向主动防控转变,由事后监督向超前预防转变,建立统一领导、各负其责、主动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其主要目的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 
   
  作为黑龙江省国税系统龙头的省局机关,推行内控机制建设,在内部率先扎紧制度“笼子”的行为,究其根本,就是要在改善同级监督难方面作出表率。 
   
  万事开头难。“没有行政审批权,不存在风险点。”这是内控机制建设初期一些部门的反映。省局党组针对这一情况,立即召开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指出:“我们作为执法部门的职能定位,客观上决定了省局机关有很多岗位都面临存在风险点的问题。要抓实这项工作,认真进行审核评估,对风险点找不完全、找不准、措施不力的要坚决退回去重新进行整改,直到审核评估通过为止。”一场自上而下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在省局领导的要求下拉开帷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省局顺势推出了以各项工作规程为权力运行依据、以监督检查机构和责任追究为保障的《省局机关防范权力风险内控机制实施办法》。全局据此全面梳理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认真查找各处室、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发生不廉洁和失职渎职等问题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在自查的同时,省局还抽调基层局业务骨干,对省局机关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在双管齐下的排查中,省局机关22个部门共确定69个风险点,涉及税务稽查、固定资产管理、干部人员调动任免、大宗物品采购等权力运行的多个环节。针对这些风险点,经过多轮的论证、修改、补充和完善,建立健全了与全部风险点相对应的136个工作规程、流程,并编印成册,形成制度。从敷衍塞责到梳理规范,反映出全局广大干部对内控机制建设认识的不断深入。 
   
  科技+管理构筑风险防火墙 
   
  为切实加强对税收征管行为的监控,黑龙江省国税局在系统内编辑出版了《规范税收行政执法工作指南》,各岗位人员应该干什么、怎么干,都写得清清楚楚,有效地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同时,省局还全面清理、合并工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堵塞制度漏洞或修补断裂的环节,建立健全了《纳税评估防控规程》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把税收管理员的日常工作内容固化为制度,增强廉政风险管理、控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全面提升风险防范水平,省局还制发了《黑龙江省国税系统执法人员入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既规定了执法人员应该怎么干,又明确了违反后怎么处理,在最大限度地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自2013年开始,黑龙江省国税局耗时6个月,通过对全系统执法现状以及国税人员违法违规案件的分析,认真对照《黑龙江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业务流程》的相关规定,按照事前源头预防、事中强化控制和事后及时处置的风险防控流程,组织相关部门对CTAISV2.0存在的风险漏洞进行排查,共查找出涉及税收执法、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等4个权力运行环节的风险防控事项31个。针对排查出的风险漏洞,逐项逐条对照《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信息技术为突破口,在全省国税系统推行了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税收风险内控系统。通过采取廉政承诺、风险预警、辅助控制、信息推送、强制阻断、信息公开等6种防控措施,实现了该系统与CTAISV2.0、车辆购置税征管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税收纪检监察信息系统、综合数据平台、纳税服务网站等信息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和交互增值。以查找出的风险漏洞为切入点,对税收执法实行全程跟踪、自动控制、操作留痕。该系统运行以来,共强制阻断违规操作4546次,发出廉政风险提示并作出辅助控制69720次,为防控廉政风险、规范税收执法增设了一道动态防火墙。 
   
  “我们把每名干部职工所对应的工作岗位、职责、风险点等都输入信息管理系统。这样,每个人都在系统的监督之下。既能使基层单位领导和执法人员能够清楚地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又能警示其不该干什么以及违规操作的危害,为他们提供规范执法安全通道和违规操作警示灯。”省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红卫说。科技+管理的组合,将廉政风险防控理念贯穿于各个层级国税机关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管理全过程,从源头和机制上建立纵横交错、相互融合的风险预防体系,切实推动“两权”运行风险防范核心工作科学化、系统化、信息化。 
   
  深入防控建立权力监督体系 
   
  在科学、系统地总结省局机关内控机制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黑龙江省国税局把廉政风险防控触角延伸到所有基层国税机关。目前,省、市(地)、县(区)三级防范权力风险监督体系已经建立。 
   
  在全省上下如火如荼的内控机制建设中,好经验、新方法不断涌现。七台河市国税局通过采取“挖地雷”(岗位自查)、“照镜子”(不同岗位互查)、“晒权力”(领导帮助查找和集体排查)等方法,认真梳理权力运行中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形成了全时段、全方位、全环节的内控预防工作格局。绥化市国税局综合运用CTAIS、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与实地巡查双重手段,对认定的执法过错行为,立即追踪具体岗位和人员纠正问责,推动内控机制设计由注重实体向实体与程序并重转变。宝清县国税局探索建立了一整套责任区内控机制风险防控制度体系,采取廉政教育明辨风险、系统监控提示风险、明察暗访深挖风险和量化考核评议风险等一系列有效举措,切实把内控机制融入实际工作中。桦南县国税局通过风险查找讲评会、“清权力、亮风险”评议大会以及全员自查、部门评查、专家组审查的“两会三查”形式,建立无盲点、无断层、无缝隙的排查机制,让每一名税务人员在直接看到风险的同时,能够发现潜在风险。
   
  截至去年底,省局机关共排查出风险点242个,制定风险防控规程、流程138个;各市(地)局排查确认风险点3816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3732个。2014年,全系统共强制阻断违规操作4317次,发出廉政风险提示并作出辅助控制67473次。 
   
  “今后,我们将继续扎紧廉政风险制度‘笼子’,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更有效的内控机制建设途径和方法,全面落实‘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做到组织税收收入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抓,推进全省各项国税工作再上新台阶。”省国税局领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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