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知识库问答社区实务操作上海最新资讯法规培训信息湖南财政法规税务法规下载区江苏优惠政策政策法规视频
北京财税学院问答区政策交流重庆国税政策地税政策工具黑龙江财税视频法规优惠政策江西政策解读资讯财税学院
首页 > 国地税政策 > 正文

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3-04 13:36:36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浏览量:961
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非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2月19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友情链接合作伙伴

[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中国税务网][北京市财政局][桦清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