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知识库问答社区实务操作上海最新资讯法规培训信息湖南财政法规税务法规下载区江苏优惠政策政策法规视频
北京财税学院问答区政策交流重庆国税政策地税政策工具黑龙江财税视频法规优惠政策江西政策解读资讯财税学院
首页 > 财税 > 正文

明年国地税合并纳税窗口 国税局代征“一税两费”

发布时间:2014-12-04 09:10:50发布者:未知浏览量:180

 记者昨天获悉,自2015年1月1日起,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合并政府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税务登记窗口,统一受理纳税人的设立税务登记手续,实现税务登记“一站式办理”。同时2015年起市地税局开始委托市国税局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一税两费。

  据了解,为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本市强化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的联合税务登记管理。对纳税人提交的各项申请资料,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双方进行共享。

  此外,从明年起,对于通过网上申报方式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应缴纳或解缴的一税两费,采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代征方式征收。如遇市国税局网上申报系统发生故障造成无法代征一税两费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通过市地税局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或到市地税局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上门申报。

友情链接合作伙伴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