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注小微企业发展,国务院多次专题研究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先后出台了系列税收扶持政策。税务总局千方百计让政策落地,让中央政策措施化作推动小微企业茁壮成长的“真金白银”。
纳税人享受优惠的前提是熟知政策,今年国务院先后做出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和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决策,财税部门及时明确具体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认真准确解读政策,广而告之政策内容、减免条件、管理方式、办理程序等,让百姓清清楚楚,让纳税人明明白白。
为了把工作做细、做精、做足,税务总局迅速调整申报事项,细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更清晰地反映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明确按季纳税、兼营不同应税项目纳税人如何适用免税政策;及时升级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保证纳税人顺利申报、及时享受税收优惠。
虽然税收优惠政策摆在那里,考虑到少数小微企业怕麻烦或不懂操作而没能及时享受,税务总局将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由查账征收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并将享受优惠方式由以往的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即可享受优惠,各级税务部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醒纳税人,帮助纳税人计算税款减免额,在后续申报中及时抵顶税款。“一扩一改”使很多核定征收小微企业享受了优惠政策,整个小微企业受惠面增加30%以上。
就业是民生之本。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稳定就业和困难群体就业面临极大困难,加上728万高校毕业生踏上就业创业征途,就业创业“难上加难”,多年来,国务院出台了系列创业就业税收扶持政策,税务部门努力把实事做好、好事做实。
今年4月,国务院决定延续并完善扶持失业者、大学生、残疾人、转业军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系列税收优惠政策,4月29日,税务总局与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发通知,取消了优惠政策的行业和身份限制,提高了优惠扣减税费种类和幅度,简化了办税程序,将事先审批改为事后备案,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自动享受。为了避免就业创业者怕麻烦放弃申办的问题,税务总局积极与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配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新增就业和再就业人员超过70%集中在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不仅让吸纳就业的小微企业得到实惠,而且让更多创业增强了信心。月销售额不足2万元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实施近半年,山东省潍坊市小微企业增加2397户,解决了7000余人的就业问题。重庆云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子华深有感触地说:“税收政策扶持创业就业就像指路明灯,吸引和容纳更多大学生创业就业。”
税务总局把督导检查作为推进政策落实的重要手段,将政策落实情况作为政治任务,列入重点督办事项和绩效考核。1月份组织3个督导检查组赴河北、辽宁、浙江、广东、重庆等地,重点检查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4月份又派出6个督查组督导;6月份除了案头全面督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还派出2个督查组深入检查督导;11月1日起,在各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置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投诉专席,要求对纳税人反映的问题3个工作日内解决。
系列税收优惠措施花开遍地、硕果满枝。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前三季度全国办理税务登记的小微企业有856.1万户,243.34万户盈利的小微企业中,有236.43万户享受所得税优惠,受惠面逾90%,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74.62亿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优惠政策惠及约2100万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获减免税款296.47亿元。这三个税种合计减免税371.09亿元。工商总局数据显示,3月至8月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61%,大多数为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