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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支招:购房如何交契税?

发布时间:2014-11-17 13:43:26发布者:未知浏览量:116

房后什么时候交契税?退房后契税可以退还吗?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屋需缴契税吗?近期,不少读者致电居周刊96328热线,咨询关于“如何交契税”的问题。为此,居周刊咨询广西地税纳税服务热线,为读者详细解答。

买房后,什么时候交契税?

刚买了一套房,房屋契税该什么时候交?如果迟交了,是否要交滞纳金?

广西地税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具有合同效力的契约、协议、合约、确认书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缴纳税款。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0.05%的滞纳金。

买房不成,契税能退还吗?

个人因购房纠纷,经法院调解将原购买的房屋更名到另一人名下的,之前所缴纳的契税能否退还?

广西地税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的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的契税。

该房产在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如因原告、被告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经法院调解的,《民事调解书》上列明“被告与第三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原《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均告解除”的情况下,由更名后的房产所有人缴纳契税,同时,原已缴纳的契税应予退还。

继承房屋,是否要交契税?

按照父亲的遗嘱,继承了他名下的一套房子,还需要缴纳契税吗?

广西地税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因此,该读者继承父亲的房产时,不需要缴纳房屋契税。

接受赠与房产,怎样交契税?

和亲戚共有一套房产的产权,现在想在房产证上去掉亲戚的名字,该如何操作?契税该怎么交?

广西地税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非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转移通常采用“买卖”和“有偿赠与”两种方式。如通过“买卖”,卖方需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如果该房产为自用满5年以上的唯一生活住房,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均可免征。否则,分别按转让收入的5.6%和1%(或差额的20%)来计征这两种税。

不管是通过“赠与”还是“买卖”,买方(受赠方)都需要缴纳房屋契税,缴纳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生活住房按1%来征收;90~144平方米之间的家庭唯一生活住房按1.5%征收;144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住房或第二套以上的住房均按3%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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