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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启动2014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受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14 10:24:25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浏览量:87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浦东新区定于2014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申请受理以浦东新区各街、镇为单位进行,具体咨询场所和申请受理场所已在浦东时报和浦东新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根据共有产权保障房政策,申请家庭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镇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由于共有产权保障房的轮候选房不依照申请日期排定先后顺序,建议广大居民根据所属街镇的安排有序提出申请。
  2014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的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按照《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沪府发[2014]53号)及相关文件执行,供应房源以周康航拓展基地和惠南民乐基地为主。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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