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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凭证填制的六点小要求

发布时间:2014-11-05 09:00:18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浏览量:95

 会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除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摘要”栏是对经济业务内容的简要说明,要求文字说明要简炼、概括, 以满足登记账簿的要求。

  (2)应当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应借应贷的账户。 账户使用必须正确,不得任意改变、简化会计账户的名称,有关的二级或明细账户要填写齐全。

  (3)记账凭证中,应借、应贷的账户必须保持清晰的对应关系。

  (4)一张记账凭证填制完毕,应按所使用的记账方法,加计合计数,以检查对应账户的平衡关系。

  (5)记账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考查且避免凭证散失。

  (6)每张记账凭证都要注明附件张数,以便于日后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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