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知识库问答社区实务操作上海最新资讯法规培训信息湖南财政法规税务法规下载区江苏优惠政策政策法规视频
北京财税学院问答区政策交流重庆国税政策地税政策工具黑龙江财税视频法规优惠政策江西政策解读资讯财税学院
首页 > 财税 > 正文

长宁区财政局采取五项措施 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成效

发布时间:2014-11-04 09:42:28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浏览量:170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梳理财政监督检查流程,修订检查工作规程,规范财政监督执法检查。结合工作实际,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提高绩效评价管理科学性。

  二是提高监督实效。对部分单位历年检查中出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利用财政信息化平台检查该单位有无“复发”等问题,并通过积极沟通,提供帮助,促进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提高非现场监督实效。

  三是形成专报制度。每季度梳理汇总监督检查、年报审计和绩效评价等三类工作发现的问题,形成简报、专报等资料,促进财政监督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有机衔接。

  四是进行专题辅导。梳理汇总检查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利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提供针对性辅导。

  五是加强内部交流。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案例交流讨论,分析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专项检查的方式方法等,提升检查人员检查技巧与工作能力。

友情链接合作伙伴

[上海市税务网][上海博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财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