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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税局清理“红头文件”防范制度风险

发布时间:2014-10-30 15:44:44发布者:未知浏览量:32

    甘肃省国税局认真落实2014年全国税务系统政策法规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面清理税收政策文件和管理服务规定、防范和控制制度性执法风险的会议精神,历时两个多月对自行制定的税收管理制度和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自查清理。 
    清理工作从20145月初开始,到7月份基本结束,主要针对省国税局出台的税收管理制度方面由于可操作性不强或不规范、不健全而存在制度落不了地而造成制度性执法风险所涉及的相关涉税管理制度或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一是增加纳税人义务的规定;二是增加税务干部税权管理事项的规定;三是制度规定操作性不强、制度落实不能到位,或者脱离征管实际、增加税收执法风险。此次共清理出省国税局制定的具有制度性风险的文件29件,其中全文废止或失效17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12件。对清理出的文件(含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文件)通过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后发布公告予以废止。从内容上看,此次公布失效废止的文件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文件内容有违反上位法的规定或增加税务干部的管理事项;二是一些措施理想化,在实际工作中落不了地;三是总局对相关制度已经作出了修订,文件制定依据已调整;四是有关内容不符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已经对有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清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一是进一步强化了法治理念,促进国税干部认识到规范性文件增加税务干部税权和纳税人义务以及制度规定操作性不强、脱离征管实际等都会带来执法风险;二是进一步净化了制度环境,促进了执法行为的规范;三是进一步推进了税收制度的规范性建设,涉税制度建设除遵循“上位法”以外,在起草制定过程中必须征求基层国税部门意见,重要制度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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