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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30 10:25:36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浏览量:88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印发的《上海市市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沪财行〔2010〕62号),经评估继续有效,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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