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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征税

发布时间:2014-10-16 14:40:30发布者:未知浏览量:25

   据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为企业发展松绑;部署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为创新驱动提供支撑。 
    会议决定,进一步简政放权,一是便利企业投资经营,再取消和下放87项“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其中取消68项,同时尽快彻底废止非行政许可审批;二是降低准入门槛,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减轻企业负担,再取消19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建立目录管理制度,凡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开展。 
    会议认为,发展科技服务业,一要有序放开市场准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支持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科技服务企业发展;二要积极推进重点实验室、大型科技仪器中心等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向社会开放服务;三要加大财税支持,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要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发展;五要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国际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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