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地税稽查局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集到的意见、查摆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及进度建立了台账,并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株洲市地税稽查局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稽查执法、纳税服务、制度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问题及自查自纠存在的系列问题,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重点问题专项治理整改方案》及《教育实践活动领导班子整改方案》,确定了16项重点整改任务。并从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等方面对整改任务实行清单管理、挂号督办,对按期完成整改的任务,完成一个、满意一个,销号一个。对那些到期未完成或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科室责任,并要求限期整改,确保整改任务项项落实到位。
同时,株洲市地税稽查局对照中央及湖南省地税局、株洲市地税局相关规定,通过对已有制度的全面梳理,研究确定对《车辆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等制度进行修改,并结合稽查工作实际,新建了《主协查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以切实健全制度体系,确保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截至目前,株洲市地税稽查局列入台账的整改任务中,已有75%完成整改,并成功“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