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财政惠民政策的深入和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力度的加大,基层财政人在政策执行上能否做到坚持原则,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在资金使用上能否做到高效规范、安全快捷,是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最重要的职能。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支农政策,管好财政支农资金,做好乡村财政财务管理,确保基层政权和组织的正常运转,本文通过对娄星区石井镇走访调研掌握的情况,以及对乡镇财政管理的综合思考,就如何健全基层财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提出一些粗浅的意见。
一、 对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打出一系列反腐“组合拳”,使人们真实感受到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厉行反腐的决心、长期作战的恒心、科学有效反腐的信心。中国的反腐进入一个新的高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一年多来,上万名违反“八项规定”的官员被查处,其中,省部级高官达25人。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4月16日发布署名文章《从“零容忍”看当前“打虎”之新气象》,文章称,当前反腐倡廉呈现出了“中央高度重视”、“百姓高度关注”、“贪官高度紧张”之“三高”态势,治理腐败需要“零容忍”。
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就是现阶段的反腐倡廉的主要特点。就财政领域的反腐败形势来看,因为其掌握政府性资金分配权的特殊性,又呈现出自身独有的特点。突出体现在将预算内资金转化为预算外资金,税收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并导致政府预算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加上财政分权不合理,最终导致财政腐败的滋生蔓延。据报道,在腐败现象集中发生的10个主要领域中,财政领域中腐败造成的损失排在第二位,仅次于金融领域造成的经济损失。 2008年度审计报告表明:2007年有53个中央部门存在超过293亿元人民币的问题金额,其中2%属于违法违规问题;属于2007年度新发生的问题占59%。13个省区挪用2.58亿元救灾资金,一些地方部门将这些资金用于弥补行政经费和建设办公楼等方面。此外,全国133个城市中有20亿元住房公积金被不当挪用;另有22亿元属于不当贷款。审计发现的7件涉嫌违纪案件线索和14名涉案人员,已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在审计过程中,已有10个中央部门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37.35亿元。由于财政腐败与公共利益紧密相联,其危害性和破坏范围无疑更大,已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破坏力量。
而随着财政预算公开等相应改革措施的进行,财政领域的反腐倡廉形势出现了相应的好转。尤其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查摆问题到位,整改措施得力,呈现出新的气象。2014年第三期《中国财政》刊文《财政部:集中整治“跑部钱进”和“衙门作风”》,就提到要勇于向机关顽症痼疾开刀,集中攻坚,树正气新风。而湖南省财政厅2014年工作计划也提到,要通过“五讲”(讲大局、讲创新、讲服务、讲效率、讲纪律)来增强干部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并要求广大财政干部一定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和要求,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切实增强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本领。
但是,不少的基层领导和村干对反腐倡廉并没有真正深入的认识,对中央、省出台的一系列制度和政策,依然存在不作为、不知如何作为的现象。作为基层财政人,更应该增强“权利就是责任、权力就是服务”的认识,要增强反腐倡廉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树立反腐倡廉的标杆。
二、廉政风险及原因分析
权力是产生腐败的根源,没有权力就没有腐败。基层财政部门的公权力及廉政风险,主要体现在区域性财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以及财务管理、物质采购、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
(一)区域性财政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有所偏差。主要体现在区乡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税收征收管理政策,年度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等方面。如在区乡财政体制办法的制定上,要注意防范的财政职能的体现,防止一些财政性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从而让一些心怀不轨之人有机可乘,钻制度空子。比如乡镇自设项目指挥部,收支单独建账核算的情况,对于这一块的资金规模及收支情况,财政管理是一个盲区,从而无法合理地制定区乡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办法。在税收征收管理政策方面,对零散税收的管理上存在多重标准,鉴定税负、税收减免和优惠上,存在自由裁量权过大的情况,从而让具体从事征收管理人员有权钱交换的可能。在开发区建设引进企业、商业步行街招商引资过程中,多少都存在盲目性减税的情况,从而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再如年度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没有真正实行零基预算,从预算公开的数据来看,一些强势部门的预算安排,可调控的机动财力远远大于农口线等相对弱势的部门,有失财政公平。
(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监督管理机制不够健全。在分配上,最突出的问题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这方面,大多使用因素法,但因素法所选取的因素是人为确定的,其科学性、合理性、公平性还值得商榷。其次是“资金带帽”。切块资金从省到市、再到区到乡镇,层层带帽,使基层的自主分配权受到影响。究其根源,就是在分配过程中讲关系打招呼,体现领导意志,越权干预。其中,是否存在公权力的变现,是否有腐败的因素呢?自觉公开透明(包括分配办法、标准等全方位的公开)、接受群众质询才是解决分配领域不公的办法。
资金的使用上,主要体现在项目资金管理。这一环节的腐败,主要体现在项目实施主体的确定上。综观当前一些贪官的案例,其收取巨额贿赂或资金来源不明,灰色收入的取得一般都与项目的操控有关。在这方面,必须通过规范的政府采购来实施。而采购环节的腐败又如何控制呢?如何防止串标、围标等行为的发生?还必须从体制机制上去解决。
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乡镇财政资金的管理得到加强和加强。但仍一些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管之外,比如区、乡二级都有设立单独的指挥部,区级的由处级领导干部担任指挥长、乡镇的由乡镇长担任指挥长,其资金单独建账核算,财政监管不及时、不完善、不完全,存在很大的风险。大部分的强农惠农资金投入基层村级组织,但目前娄星区基层财政所介入这一块的管理并不理想。大多数仍由乡镇经营管理站负责,由于乡镇机构多年来造成的人浮于事,乡镇七站八所的业务能力、政策水平、综合素质,大都不足以胜任管理的要求。同时,随着城市建设的提质加速,频繁征地拆迁,涉及的资金量较大,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出现的问题较多,如去年区纪委就介入查处了某办事处大新居委会集体贪腐案,其性质就十分恶劣,社会影响也很坏。
(三)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不能贯彻实施。市场经济选择了公共财政,公共财政选择了政府采购制度,乡镇实行政府采购是时代发展必然的趋势。但是,在大部分乡镇,既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又没有坚持实施政府采购。乡镇领导和基层财政干部还普遍对政府采购存在模糊认识。在对乡镇的调研中发现,大部分乡镇财政支出中的采购项目,特别是支农项目等大宗支出项目,应该实施政府采购管理,依然将其游离于政府采购管理之外,降低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违背财政体制改革的初衷。而物质采购管理的不规范,也给乡镇机关带来了财政财务支出管理上的不规范,容易滋生腐败。因此,推行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后,因为支出原始凭证得不合规、合法,许多开支无法通过审核。
(四)财政干部队伍素质有待加强。近年来,出现问题的财政所,其所长不是工作不负责就是业务不娴熟,基层财政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也都与工作的需要存在较大的距离。一是综合素质普遍不高。文化程度偏低,全日制学历的少,复退军人多。业务素质偏低,复退军人绝大部分会计资格从业证都没有取得,乡镇财政管理和专业人才缺乏和断层。由于综合素质不高,很多乡镇财政干部不能贯彻落实相关制度,不能正确掌握工作方法、不能及时熟悉财政政策,基础工作还有待加强,与乡镇财政精细化管理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一些干部由于业务不精,政治素质不高,存在会计业务处理不及时,不规范;出纳不日清月结,库存现金余额过大,白条抵库;不按规定科目核算、入账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等现象。结算会计中凭空列支、总决算报表反映的数字与账上实际发生数不符、直接用发票列支等现象也有出现。个别还存在了财务管理混乱,多年账务不清的问题。因此,出现了个别财政干部借管理的漏洞谋取私利的行为。
三、防控廉政风险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要在全局范围内弘扬正气,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
(二)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思想,牢固树立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
(三)加强政策制度建设。要做到从源头上有所控制和防范,就必须加强制度化建设。主要有以下二个层面:一是用人制度,做到真正任人唯贤,德才兼备。选拔好道德好、专业性强、有执行力的复合型人才,担任管理岗位。二是规范操作流程和步骤,对经常性工作,可以制定出台《内部岗位权力约束办法》,阳光公开透明化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管理。
(四)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对与财政领域相关的案例,要进行归集整理,广泛宣传,让全局上下都认识到腐败应承担的后果。同时,对内部案例,不能包庇纵容、姑息迁就,该严肃查处的一定要严肃查处,该移送法办的要坚决移送法办,做到杀一儆百,让干部职工时刻保持对法律法规、道德纪律的敬畏之心。
(五)加强干部素质教育。人才的培养不是一朝一夕,乡镇机构改革也不能一蹴而就。解决乡镇财政干部人才的问题,需要建立长效培训机制,不仅要通过举办培训班来培训人,更需要通过岗位来锻炼人。一是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应当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二是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在人员的配备上,要抵制打招呼、说人情的陋习,要从工作大局出发,要从工作实际需要出发,做到科学合理,从而有效化解因用人不当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