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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涉及的税种税负汇总

发布时间:2014-09-19 10:07:10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浏览量:567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二、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四、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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