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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税〔2014〕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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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的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公布2014年第一批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具体如下: 1、湖南省医师协会 2、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3、湖南省湖湘文化基金会 4、邵东县教育基金会 以上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为2014年—2018年,为期5年。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