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站知识库问答社区实务操作上海最新资讯法规培训信息湖南财政法规税务法规下载区江苏优惠政策政策法规视频
北京财税学院问答区政策交流重庆国税政策地税政策工具黑龙江财税视频法规优惠政策江西政策解读资讯财税学院
首页 > 优惠政策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2-28 10:13:54发布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浏览量:300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3-01-08
  现将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月8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友情链接合作伙伴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