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表项目大幅波动未充分披露

2014-04-24 10:57:11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周芬棉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今日通报称,经对部分上市公司2013年年报披露情况跟踪分析发现,年报存在四方面问题。

据邓舸介绍,第一类问题是,未严格遵循相关信息披露规则,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未按照政府补助等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的要求,充分披露相关信息;未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文的规定,充分披露报表项目大幅波动的原因,或者未按规定披露报表项目的明细信息;对特定报表项目的附注信息披露不完整或不规范;未按照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文的规定,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财务报表项目分类不当,报表列报存在错误是另一种问题。主要表现为:将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认定为现金等价物;应交税金为借方余额,但仍以红字形式列报为负债;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分类不当,将预付工程款、设备款视为预付账款列报为流动资产(如立讯精密、旗滨集团、冠城大通等)。

2013年年报发现的问题还包括,会计判断或会计估计不当,会计处理适当性存疑。主要表现为: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没有谨慎考虑未来是否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能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高估;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不当,适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可能不恰当;不少上市公司同时存在银行借款和在建工程,但未考虑一般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问题,可能导致固定资产建造成本被低估。

邓舸表示,相较于会计处理不规范,由于不认真出现问题,则说明某些上市公司视年报为儿戏。证监会跟踪发现,上市公司年报简单错误频现,比如,年报目录或附注索引序号有误(如银泰资源、博元投资等),报表与附注或是附注信息前后矛盾(宝新能源、顺鑫农业、银泰资源、博元投资、江苏宏宝和中青宝等)。

(责任编辑:洛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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