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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志勇 实习生杨登国)记者3月12日从省国税局获悉,我省自去年8月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改革试点工作顺畅有序,试点纳税人逐步适应税制变革,改革步入正常运行轨道。今年1月1日,铁路运输服务业和邮政业也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改革覆盖面继续扩大。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26985户,其中交通运输业7256户,占26.9%;现代服务业19624户,占72.7%;邮政业105户,占0.4%。 我省实施“营改增”试点以来,除少数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税负有所增加外,90%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或有所降低,且带动与试点行业相关的纳税人税负有所下降。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因“营改增”累计减税10.44亿元,其中“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累计减税3.85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营改增”多抵扣税款6.59亿元,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有效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 “营改增”打通了税款抵扣链条,产生了减税“连锁反应”,激发了市场活力,增加了企业做大做强的动力,促进了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了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加速集聚。全省纳入“营改增”试点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由去年8月的9268户增至今年2月底的19624户,新增10356户,增长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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