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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国税局签订教育实践活动三级责任状

发布时间:2014-03-17 09:07:16发布者:黄屹浏览量:821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活动的整改力度,确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近日,彭泽县国税局分三级逐级签订《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责任状》(县局一把手与县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部)。责任状明确了活动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以及活动整改工作的要求和责任,责任状还要求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以“为民务实清廉”和突出克服“四风”问题为准则,把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严的措施贯彻到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把教育实践活动三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国税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张文龙)

 

 


                     党员干部认真研读责任状并签上自己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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