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虚开768万增值税发票逃税131万受审
潘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了多挣钱在5个月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83份,金额达768万元,昨天上午被控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潘某在二中院出庭受审,同时他的妻子作为公司代表也坐在了被告席上,面对检方指控潘某认罪,承认自己做的这些事妻子不知道,一对夫妻同时在法庭抹泪,多次提出因上有老下有小,恳请法庭从轻处理。
昨天上午10点左右,潘某的爱人龚某首先走进法庭,坐在了被告席右侧的被告单位座椅上,而当41岁的潘某被带进法庭时,见到妻子后一愣,张口刚要说话,就被责令坐在被告席位上。
检方指控,潘某在担任北京万全佳和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在明知无真实货物往来的情况下,于2011年1月至6月间,应林芝(另案处理)的要求,向北京索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83份,开具金额768万余元,虚开税额131万余元,且全部申报并抵扣税款。去年8月9日,潘某被抓获。检方认为,应当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检方的指控,潘某认罪,并表示 “所有事情都是我一人做的,我爱人不知道。”潘某陈述,他是北京万全佳和商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是股份制,爱人龚某是股东,公司主要经营副食品调料。
潘某表示,在2011年有一次他认识了林芝,林芝说要从潘某的公司进货,后来就进了几十万元的货,但与实际开的发票数额对不上。潘某说,按约定每次开完发票后,林芝将钱打到他的账户,潘某再将钱打回去,因开发票要交税,林芝会按票面金额的15%给潘某好处费。
潘某哭着说: “我上有70多岁的老母,下有未成年的孩子,希望法庭给我改过的机会。”而他的妻子称,公司的事她不知情,丈夫不与他商量,他们的孩子才12岁,希望法庭从轻判处,说到动情处这对夫妻一起抹泪。潘某辩护律师表示,潘某是初犯、偶犯,因忙着做生意忽略了法律学习,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讲哥们义气,处于给别人帮忙的心理。而且潘某曾在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的时候,发起过募捐,当时募捐了数十万元。
昨天,该案未当庭判决。
(责任编辑:洛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