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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确定2014年新购住房房产税的适用税率

发布时间:2014-02-21 16:48:32发布者:中华财税网浏览量:2454

  近日市统计局公布了2013年度本市新建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市税务局已按照新公布的价格确定个人住房房产税的适用税率。

 购房合同网上备案日期在2014年的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超过32384元/平方米的,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适用0.6%;低于32384元/平方米(含),税率适用0.4%。

 此前,已认定为应税住房而未确定适用税率的,市税务局将通知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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