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以来白酒行业前景暗淡,茅台等一线酒企不得不通过释放预收账款来“维稳”业绩,本身就是地方品牌的皇台酒业更是自身难保。记者发现,除了惨淡的业绩外,该公司的多项财务数据也存在可疑之处,或涉嫌偷逃漏缴消费税的情况。
涉嫌偷逃税款
皇台酒业主营业务为白酒酿造及销售,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白酒生产企业需要同时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消费税又分为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个部分,从价计征的部分纳税金额的核定为“销售额的20%”,这直接关联着公司的营业收入,从量计征的部分纳税金额的核定为“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这直接关联着公司的产品销量。
然而,经记者测算后发现,皇台酒业很可能未按照规定足额缴纳消费税。
皇台酒业2013年半年报中并未详述其白酒的销售量,所以无法估测其应缴纳消费税中包含的从量计征的部分金额。但是即便不考虑从量计征的部分,以该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的营业收入构成来看,白酒销售额共计3592.28万元,对应的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金额也将高达718.46万元。
与此同时,半年报披露的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期末余额为1607.41万元,相比2013年初时的1430.93万元增加了176.48万元,假设这些消费税仅涉及从价计征的部分,对应着皇台酒业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款也至少有541.98万元。
但与此相对应的却是,皇台酒业现金流量表“支付的各项税费”科目今年上半年的累计发生额却只有914.3万元,这其中还至少包含了187.22万元的企业所得税,以及金额至少也有数百万元的增值税,除此以外还会涉及到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零星税费支出。
这样就不难发现,体现在皇台酒业现金流量表中的、已缴纳的税费尚不足千万,怎么可能同时支撑541.98万元消费税、187.22万元企业所得税、以及金额不会少于消费税额的增值税?
事实上,通过过往两年半的数据统计不难发现,皇台酒业今年上半年应承担的税负,与2011年时全年水平的50%大体相当,但实际支出的税费金额,却还不及2011年全年的25%(见附表),如此大的税费率波动,实在是难言正常的。
惟一合理的解释,可能是皇台酒业计提并交纳的消费税、增值税金额不足,由此便涉嫌偷逃税款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洛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