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额未达标准可否认定一般纳税人

2014-01-14 15:31:46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

年应税销售额没达到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吗?

【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最新下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令)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责任编辑:洛熙)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