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考试 > 正文

贵州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复核的通知

2013-12-27 11:46:38来源:贵州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贵州省关于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成绩复核工作操作流程的通知

贵州省各考生:

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经发布,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财考〔20125号),成绩复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成绩复核工作操作流程及要求通知如下:

考生应当在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方考办各报考地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并填报《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如本人无法亲自办理,则需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及委托书原件。


  贵州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3
1220

 


(责任编辑:宸婧)

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全部评论

    沪ICP备11022679号-1